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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哥最近遇到了几个奇怪的客户,想用自己的房子来抵押贷款,但又不想让妻子知道; 他们中有些是赚钱困难的商人,担心妻子知道后会不同意; 有的只是婚姻问题,想隐瞒,故意把钱套出来。 那么银行允许这种情况吗?

根据相关规定,大部分银行要求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必须夫妻双方到银行共同签字,还需要结婚证。 即使借款人的贷款条件很好,有好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还款能力强,信用报告良好,要想通过银行的审核,必须夫妻双方都同意并到银行签字。 。

然而,现实生活并不是“非黑即白”,也不是“对错”。

按照业内的说法,这叫“单一签名”,就是一个人去银行签名并办理抵押手续。 这种业务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如果婚前财产全部为个人财产,则一方可以自行到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如果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 因此,如果要将夫妻共同财产抵押,必须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另一种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如果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必须有两个人到场签字,由联名所有人申请登记,否则不能申请抵押; 而且如果写一个人的名字,现实中有些银行不是很严格,可以沟通。 房地产契约上的姓名只需签字。

目前大部分银行要求“双重签名”,但部分银行也可以“单一签名”。 可以“单一签名”的银行分为三类。 一是银行本身就默许了这种业务的存在。 现在银行竞争很激烈,有的银行别无选择; 另一种是与客户经理沟通,客户经理向上级及审批人员说明客户的具体情况,银行批准后即可处理; 第三个是有点“灰色地带”。 包装某些材料是违法的。

当然,想要签约银行,必须具备良好的资质、良好的信用、稳定的收入、充足的流动性。 银行在审批贷款时也会看综合评分,所以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 如果分数不达标,贷款申请很容易被拒绝。

然后,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了。 如果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办理抵押,另一方可以起诉法院宣告其无效吗? 答案是不。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如果一方私自登记抵押权,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方只能向其配偶提出侵权主张。

韦哥建议,夫妻一方若想使用住房按揭贷款,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并达成协议,不要刻意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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