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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贷公司的前世今生

从广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可以认为是基于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金融融资和运营,包括P2P、第三方支付、众筹、网上小额贷款、网上理财、网上证券等。最大的特点是用户资源是核心要素。 将用户碎片化的金融资源汇聚成塔,形成不亚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资本资产,利用互联网进行低门槛、高效率、高频次、灵活的操作,指出传统金融机构欺骗客户、机构臃肿、僵化、效率低下。 、体制制约等硬性缺陷。

资本的逐利性和政策监管的相对滞后,导致互联网金融疯狂增长、乱象频发。 2016年8月以来,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实施穿透式监管,并出台一系列政策倒逼互联网金融机构转型。 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在银行资金存管、贷款额度设定、债务转让、ICP经营许可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这导致不少互联网金融机构纷纷寻求设立,规避监管风险,争取新的生存和利润空间。 。

截至2017年7月末,全国共发放网络小贷牌照164张,79家上市公司(多为实体)直接或间接持有网络小贷牌照。 从目前已发放的网络小额贷款牌照的地域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全国19个省市。 牌照数量排名前四的省市分别是:广东(43)、重庆(28); 江苏(21家企业)和江西(13家企业),其余15个省市车牌数量不足10个,而且一省一车牌的情况也存在(山西、宁夏、西藏、内蒙古) 。

目前,互联网金融公司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的主导运营模式无法监控,但与网络小贷相关的政策可以极大改善其遇到的监管瓶颈。

然而,仅P2P公司就有3000多家。 谈及100多家网络小贷公司,都无法满足其转型需求。 P2P等互联网金融机构必须不断发掘活力、赢得机遇。 只有在互联网和金融两个领域跨界融合,才能安心。

一是避免借贷限制。 例如,网贷监管规则规定:“同一借款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同一企业组织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 相比之下,除上海外,互联网小企业贷款监管要求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一般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最高不超过500万(《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二是解决合格贷款人资质问题。 例如,监管部门已明确P2P平台是信息中介而非借贷主体,不具备自行放贷的资格。 不少P2P机构纷纷将网络小贷牌照作为解决合格贷款人资质的突破口。

目前全国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尚无统一定义。 根据上海市金融办《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专项监管指引(试行)》,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借款人客户,综合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积累的客户经营能力的小额贷款公司。在线平台。 、线上消费、线上交易等行为数据、实时场景信息等,分析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确定授信方式和金额,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全流程、贷款发放、贷款回收等网上小额贷款业务。

各地允许开展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有所不同,但通常涉及以下业务范围:办理小额贷款业务; 办理票据贴现业务; 办理资产转让业务; 接受机构委托开办A级委托贷款; 接受机构委托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其他不良资产; 代理销售持牌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 开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等中介业务。

物以稀为贵,消费金融公司更有价值

从2009年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到2016年明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消费金融公司从最初的4家发展到现在的24家,经历“政策试点期——政策修正期——“政策全国推广期”的发展历程已经经历了7年多的发展,预计将迎来消费升级的集中爆发期。

从消费金融公司成立数量来看,试点七年以来仅有24家。 同期,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共有164家。 消费金融公司数量仅占网络小贷公司数量的14.6%。

从业绩来看,消费金融公司也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截至2016年9月末,16家消费金融公司总资产1077.23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084.36亿元,贷款余额970.29亿元,平均不良贷款率为4.11 %,贷款拨备率为4.18%,服务客户2414万户。 平均单笔贷款金额8600元。 2016年前三季度,累计单笔5000元以下贷款占全部贷款的60%。

作为支持消费升级、去库存、扩消费市场稳定经济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市场力量,消费金融公司更是高标准引领和示范,利用市场化手段清理整顿。个人消费贷款、现金贷乱象丛生。 毫不夸张地说,消费金融公司是专业贷款公司的国家队。

其优点举例如下:

消费金融公司具备在全国范围内线上线下提供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存款、发行金融债券、保险销售、证券投资等金融服务的资格。 其业务范围和经营空间均大于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贷公司、P2P网贷机构。 在信贷消费市场扩大的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大多能够实现盈利。

2016年以来,银监会将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以“一个成熟公司、一个核准公司”为主线,积极推动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常态化。 未来,还将继续获批设立一批消费金融公司。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占GDP的比重2015年达到64%,2016年以来已高达70%。消费者消费观念从基础消费向升级消费转变,非理性消费向消费升级转变。理性消费、被动消费向主动消费、标准化消费向定制化消费、个人向家庭服务消费、固定场景向移动场景消费,这些消费升级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将推动消费金融的爆发。 艾瑞咨询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消费信贷规模为19万亿元,预计到2019年将突破41万亿元。

全国持牌消费金融公司24家,其中非银行机构发起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仅有4家(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由银行发起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有20家,占比83.33%。

银行主动设立消费金融机构,可以被视为银行在传统零售信贷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以客户为中心,介入信用资质相对较好、贷款承受能力充足的中低收入群体的一种方式。 。 雄厚的银行股东背景、低成本资金获取能力、广泛的银行网点布局是银行业消费金融公司的重要优势。

消费金融公司优先使用“消费金融”字号进行注册。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名称应当标明“消费金融”字样。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消费金融”字样。 。 在消费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市场井喷利好的推动下,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优先使用“消费金融”字号进行注册,这无疑在品牌和市场上获得了差异化优势。

但在一些地方,这一政策的落实也存在问题。 例如,近年来,深圳先后批准设立深圳市汇金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行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奥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深圳市菜鸟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深圳市纳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东汇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该等公司未获得银监会前置审批,不从事《办法》规定的消费金融公司业务。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祝你一切顺利。 一家消费金融公司是含着金钥匙诞生的。 但毕竟这类金融市场主体刚刚成立。 摸着石头过河是要交学费的。 运营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问题。 我们在《消费金融》、《互联网消费金融》(北京大学出版社)等著作中都有很多列举。

关于作者

刘洋研究员,消费金融学院创始人,消费新时代、金融科技、产业金融专家,广义消费金融、消费新时代、消费区块链等理论提出者, 2017年度十大新金融畅销书《消费金融》、《互联网消费金融》、《实用理财:让你的财富滚动》、《股东随身宝》、《区块链金融:科技重塑》作者《金融的未来》、《2016浙江-非洲产能合作发展报告》等10余本消费经济刊物,普惠金融畅销书作者,专家顾问、研究员、兼职教授、研究院( 20多家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政府机构、新闻媒体任命为副)主任。 近年来承担各类研究咨询智库项目200余项,在报刊杂志发表文章100余篇。 其学术观点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经济财经、华商时报等数百家媒体转载、采访报道。 举办培训、讲座500余场,参加学员数百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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