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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小额贷款纠纷,揭开了其背后的谜团。

这是一系列乍一看法律关系清晰的“贷款纠纷”:借款人声称自己只借了少量资金,但对方“小贷公司”却能出示由借款人签署的欠条。涉及各方和银行记录。 ,甚至对当事人提取资金进行视频监控——只是金额是借款人所说的10倍。 背后的真相真的如表面所见吗?

图/文:文/解放日报·上海观察报记者 简公波

收到7万元“无抵押小额贷款”两个月后,

关先生手中的贷款合同金额已经达到了46万。

然而,在这场明显不合理的交易中,关先生只有自己的话,对方却拿出了无可辩驳的“完美”证据:合同上有他的签名,他的财产也曾在网上签署过“信用背书”。 而且有几十年的长期租约。 他的银行账户里有46万元的汇款。 监控视频中甚至可以看到他亲自提取现金。 最终,他只得向亲戚朋友借了40万元。 逃离这场噩梦的代价。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与关先生有类似经历的人举报。 到底是债务纠纷,还是另有隐情?

针对这一新情况,上海公安局剥开了茧,锁定了隐藏在看似完美的表面“证据”下的另一条犯罪证据链条,揭开了隐藏在“债务纠纷”背后的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的真相。 ,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此类案件的侦破,为今后打击类似案件提供了范例。

9月9日凌晨,上海公安部门集中收网,抓获以张、黄、朱为首的3个犯罪团伙,以及上海宏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姚某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有限公司,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借7万元,两个月还40万元

“借贷噩梦”从今年6月初开始。 关先生起初以为自己“遇到了好人”:因为急于偿还6万元信用卡欠款,有人给他介绍了一家可以提供“无抵押贷款”的所谓“小额贷款公司”。

这家小贷公司的“李先生”得知关先生名下有房产,同意借给他6万元。 但“李先生”却提出关先生“欠了一张银行信用卡,信用不够好”,并要求其签订一份“阴阳合同”:真实合同中,双方约定欠款6万元; 另一份合同中,所欠书面债务金额达到17万元。

对此,“李先生”解释道:“如果你不能按时归还这6万元,那么你就必须履行17万元的合同,这是对你的限制。” 此外,“李先生”还要求关先生将其名下的房产过户到进行“网上签约”,冻结关先生买卖房产的可能性,作为又一“束缚”。

6月3日,该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韩某通过自己的账户向关先生的银行账户转账17万元。 关先生在广东路一家银行现场提取现金,然后将11万元返还给“李先生”。 ”。他们还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网上签约,网上签约关先生房子的“买家”也是韩某。

过了约定时间,关先生未能偿还贷款。 “李先生”等人认为这是“违约”,多次打电话上门“讨债”。 6月27日,“李先生”等人给关先生出“主意”,并介绍朱先生为其“算账”。

所谓“算账”,是指朱某代表关先生偿还欠“李先生”的钱,关先生随后与朱某签订更高金额的欠款合同。 与此前与“李先生”签订的合同一样,关先生与朱先生也签订了一份“阴阳合同”,其中虚构的合同债务高达46万元。 与此同时,关先生还为自己的房子签了一份“租赁合同”:“除了签了名字,其他都是空白。”

这一次,朱某的人又故技重施,通过银行转了46万元。 关先生拿出来后,又退了10万元给“李先生”,自己拿了1万元,剩下的直接还给了朱某。

从7月底到8月初,朱某等人开始采用各种方式督促关先生偿还债务,甚至要求他交出拥有数十年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子。 几经周折,不堪打扰的关先生只得向亲友借了40万元才了结此事:“当时,我在上南路一家咖啡馆里,朱某带来了多于20人。”

通过这种小广告和一些熟人的介绍,“小贷公司”内部的所谓“业务团伙”会招募客户,然后进行欺诈和勒索。

多方突破主动寻找受害者

事实上,关先生并不是唯一经历过这种情况的受害者。 办案人员了解到,有人借了6万元,4个月后通过亲戚朋友还了76万元。 由于心理压力过大,他患上了抑郁症。 不过,虽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接到大量群众举报,但真正前来报案的受害人并不多。

寻找受害人成为侦查人员面临的首要问题。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静安公安分局,根据相关110报警、举报信息,对有限的线索一一进行分析调查,逐步摸清脉络。 为了找到受害人,办案人员往往要反复接触、多次走访,进行辅导和劝说,才能取得受害人的信任。 目前,已初步确定30余名遇难者身份。

警方经过梳理分析发现,这些受害人大多是年轻人,没有合法职业,急需用钱。 因此,这些受害人在贷款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并没有考虑法律关系问题和风险因素。 一旦犯罪嫌疑人前来“讨债”,大多数人都选择了躲藏。

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的打击侦查中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 他们全程刻意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故意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 由于犯罪嫌疑人手中掌握着大量“证据”,受害人寻求救济时很容易碰壁。

此外,部分犯罪嫌疑人在讨债时还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对受害人进行恐吓。 一些受害人担心报案后会遭到这些人的报复,所以选择不报案。

“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向公安机关报案。”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经侦支队副大队长韦涛告诉记者,发现的受害人越多,犯罪团伙掌握的证据就越多,就越能还原身份。 对于他们的恶行,将他们绳之以法。

一旦受害人无法偿还贷款,所谓的“小贷公司”就会纠集一帮游手好闲的人前来恐吓受害人。 这些工具是用于恐吓的刀具。

异常的“网上签证”暴露“合法”外衣下的犯罪线索

乍一看,这类案件像是一起“贷款纠纷”。 关键是这些所谓的“小贷公司”能出示全套合同、文件等证据。 他们甚至可以要求银行出示受害人提取现金的记录、视频监控等,证明贷出资金的“真实性”。

面对犯罪嫌疑人近乎“完美”的证据链,办案人员通过大量资料梳理,逐步锁定了以张、黄、朱为首的三个犯罪团伙。 据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第四支队副队长许勤介绍,从2014年开始,这三个团伙开始以“无抵押贷款”的名义,引诱受害人向其借钱。 不过,这样的“贷款”也被称为“房产贷款”。 贷款的前提是受害人拥有房产。 当犯罪团伙欺骗受害人签订贷款合同时,会出现两份“阴阳合同”,分别标有真实金额和虚高金额。 徐勤告诉记者,即使有真实的贷款合同,犯罪团伙在还款时也会扣除“介绍费”、“人工费”等各种理由:“10万元的贷款一般能拿到6万元,签了字的还可以拿走。”合同可能是五万,也可能是六十万。”

除了“阴阳合同”外,犯罪团伙还会以“防止借款人无力还款”为由,要求受害人在网上签房产、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一旦网上签房产,它无法再次交易,这对受害者来说是一个大问题。” “限制。即使受害者不付钱,这些团伙也可以出租他们的房子。”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签署的房产租赁协议,除受害人签字外,其他信息全部空白。 当受害人无力偿还债务,犯罪嫌疑人纠缠多人前来“讨债”时,租赁协议往往包含20至30年的长租约,让犯罪嫌疑人“合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 转租以获取利润。 ”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无良房产中介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正在侦办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宏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赁网签钥匙,在受害人的房屋上进行网上签名,导致房产无法交易。 根据上海现行政策,个人最多可以购买两套公寓,但网上签证没有数量限制。 公安部门目前侦查发现,今年1月至7月,共有130多套房源出现网签异常情况,其中数量最多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居然网签了23套房源。

“取证难是我们破案面临的一大难题。” 经侦总队四支队刑警林忠良告诉记者,前期调查中除了梳理多个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向、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外,确定真实资金的除了抓获后,办案人员立即搜查相关地点,调取了犯罪团伙扣押的欠条、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协议、被害人身份证等书证:“证据不是如果是如果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和应承担的责任难以确定。”

一名受害者签订的合同价值高达90万。 虽然没有提及房产抵押,但特别注明了房产证的地址。

嫌疑人的账本记录了惊人的还款额。

犯罪嫌疑人写剧本声称“成本小,利润大”

9月9日凌晨,上海公安部门出动200余名警力,在嘉定、宝山、黄浦等7个区同步开展集中打压、封网行动,一举抓获以张、黄、朱三人是前期调查的对象。 共有3个犯罪团伙、上海宏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姚某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并查获银行卡、合同、账本等涉案物证。

搜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了该团伙主要成员黄某写的一份“剧本”,概括了诈骗勒索的整个过程。 标题是“小成本,大利润”。 这份手写的“剧本”,揭露了三个团伙犯罪手段的更多细节。

在与受害人签订的真实贷款合同中,犯罪嫌疑人将还款期限延长至一年左右,但会约定每月还本付息,看上去十分合理。 在那份虚假的高额贷款合同中,还款期往往只有一个月。

贷款解除后,犯罪嫌疑人不会向受害人提供自己的联系方式,甚至在还款期间借口出外地,使受害人无法联系犯罪嫌疑人还贷。 一旦过了期限,他就会出面声称受害人“违约”,要求他按照虚高的合同尽快付款。 还款。

只要受害人无力偿还,犯罪嫌疑人就会将受害人的债务“转移”给另一家类似的“小贷公司”,并签订更高的“还款合同”。 经过层层转账,受害人往往会以犯罪嫌疑人借款金额10倍的金额签订合同。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侦查的三个团伙经常互相“转移”。

公安部门在侦查中还发现,这些团伙不仅相互“转让”,甚至还对同一受害人进行“入股”:“例如,受害人的初始贷款金额为10万元,每人的贷款金额为10万元。”整个诈骗勒索过程结束后,实际利润将按照最早的投入进行分配。”

时不时地,你就能在路边、ATM机旁、社区信箱里发现“无抵押贷款”的小广告。 这些“小广告”真的靠谱吗? 经调查发现,三个犯罪团伙的所谓“小额贷款公司”从未注册登记。 他们的目的并不是通过正常的融资来获取利润,而是通过这种“剧本”过程快速获取非法利益。

警方提醒市民,要提高筛查能力,了解这些公司的资质、规模等信息。 正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公司账户发放贷款。 市民在与公司签订贷款协议时,应注意资金出借人与公司名称是否一致。 另外,如果您发现自己的房产被网上签约,一定要先向住建委、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实,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警方还提醒市民,一旦遇到此类情况,应保留相关证据和材料,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上海市公安部门也将维持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立场。

犯罪嫌疑人手写的“剧本”记录了这样一个案件成功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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