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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首付、无利息”、“无隐藏费用,只退款”……对于每一个“缺钱”又不愿错过复读的成人自学考生来说,不免会听到这样的话宣传。 更加注意。 分期付款参加培训课程并以较低的成本利用难得的学习机会对于成年人来说应该是双赢的局面。 不过,这两天,北京商报记者发现,不少培训机构已经与贷款公司合作,将分期转为贷款。 诱导学生借钱,0利息背后暗藏猫腻,学生还贷更是难。

探究0首付0利息的储蓄套路

来自江苏的李莉(化名),初中文化,今年刚满27岁,没想到满心欢喜地报考成人教育,却给她带来了这么多烦恼。

“学历低?工资低?为什么不考个学士学位,换工作拿更高的工资!” 李丽在抖音平台上发现了宏城教育推广。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她点击报名。 不到一个小时,她就接到了平台销售人员的电话。 李丽说,虽然她报名的是宏城教育,但对方却将她推荐给了总部位于北京的学城教育。

销售人员表示,学城教育平台是南京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官方合作助学网站。 可分期申请信用贷款,银行机构付款,零首付、零利息、无压力入场。 不想错过学习机会的李丽在销售人员的鼓励下点了点头。

据了解,整个贷款流程不到5分钟即可完成,整个流程由销售人员引导。 在引导下,李丽从学城教育公众号输入销售人员的员工号,进入分期页面,然后进行身份证号、手机号、联系人、人脸识别等一系列信息认证。 最后,李丽在没有看到贷款协议内容、也没有被提醒任何贷款风险的情况下签署了协议。

8月31日,李丽与学城教育签订了招生协议和贷款协议。然而,她在申请后的第二天就发现了端倪。 在销售人员的指导下,李丽下载了民生助利App,发现她签约的贷款机构并非银行机构,而是一家名为武汉民商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商汇小贷”)的公司。 》)某小额贷款公司,整个贷款分15期,贷款总额9800元,每月还款653.33元。

所谓“0首付0利息”看似优惠,实则是培训机构、贷款公司使用的“面具”。 从李莉与民商汇小贷签订的贷款协议来看,9800元的贷款每月还款额为653.33元。 表面上看,月利息确实为0,但里面却暗藏玄机:贷款前,李丽申请的贷款最先被民商汇小贷扣除了1139元的服务费,而实际收到的金额培训机构的费用仅为8661元。

北京商报记者按实际收到金额8661元计算。 虽然声称“0首付、0利息”,但该小贷公司提供的贷款实际年化利率约为19.03%,远高于最高法规定的LPR 4倍上限。

“0首付、0利息”为何有1139元的平台服务费? 此举是否涉嫌“斩利益”? 是否存在隐瞒限制、替代概念等不当营销方式?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尝试联系民商汇小贷和学城教育进行采访求证,但截至发稿,多方电话无人接听,发来的采访信也无人回复。

“不少‘0首付、0利息’培训贷款确实存在不正当营销、串通诱导学生借钱的情况。名义上实际上是分期贷款,实际贷款金额与培训金额不符,贷款服务费为未告知借款人而强行扣款等行为不合理,如经确认未向学生明确告知、合同中未明确提醒、或实际情况与营销承诺不符,则可能构成欺诈。根据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诈骗罪。”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李丽的情况并非孤例。 近日,多名江苏成人自修生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他们打着学城教育培训机构宣传的“0首付、0利息”的幌子,从未签署过贷款协议或确认过合同细节。 ,但后来被诱导。 处理培训贷款。 甚至还有学生不知道贷款的事。 签订招生协议后,他们以补充老考生招生身份为由,被定向到“慧学”平台进行人脸识别,然后完成贷款。

从多位学生提供的贷款协议来看,除了“民生汇利”、“汇学”之外,涉及的分期平台还包括“海豚优加”等,其背后的贷款人不仅是民生汇小贷,还涉及到诸如“民生汇小贷”等机构。湖北消费金融、深圳市新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灵艺研究院院长于百成指出,根据贷款学员反映的情况,培训贷款虽然宣传为“0首付、0利息”,但实际上贷款机构先扣除了服务费,并没有通知借款人。 此举涉嫌违法。 以欺诈、误导等方式营销宣传金融产品,也是《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的禁止事项之一,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质疑代理人的贷款操作是否合理?

所谓“培训贷款”一般是指培训机构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合作。 贷款机构提供贷款,培训师分期还款。

不过,在这起事件中,包括李莉在内的多位学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不少学生提供了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而学成教育则操作学生的手机,执行一些绑定过程。 。 此外,在贷款过程中,学生没有与贷款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任何交涉,也没有收到任何相关贷款风险提示。 直到贷款生效,工作人员引导他们下载App后,他们才看到贷款信息,并对贷款产生了兴趣。 协议内容也是“事后诸葛亮”。 从贷款流程来看,贷款机构以学生名义发放的所有贷款,在扣除平台服务费后,实际上都是一次性发放给学城教育的。

令人质疑的是,培训机构和贷款机构在此次事件中应承担哪些责任? 培训机构人员代学生操作贷款是否合理?

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贷款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贷款的方式本身并不违法,但他们应该承担起各方面控制小额贷款发放的责任。 首先,贷款机构应对合作机构的学历和经营状况进行审查; 其次,贷款机构应对借款人的借款资格、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查。 当然,前提是贷款机构必须明确告知您贷款合同的内容,且内容必须合法,不违反民间借贷利率等强制性法律规定。

据学生反映,发现这个套路后,很多学生都难以退学、偿还贷款。 有的学生被拒绝协商,有的被要求扣除30%的罚款。

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这种操作方式中,对于学生来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与培训机构的培训合同关系和与贷款机构的贷款关系。 即使因培训机构违约而产生纠纷,学生也必须按照贷款合同偿还贷款; 逾期还款甚至可能影响个人信用问题。 这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隐患。 李亚进一步表示,如果存在违背学生初衷的借款合同,那么该借款合同就是可撤销合同。 学生可以通过诉讼、公安举报或工商投诉等方式处理案件。

提醒谨防“馅饼”变成“陷阱”

众所周知,教育分期是众多贷款公司青睐的一类产品,但问题也频频发生。 主要问题在于,在经营过程中,消费者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借钱”。 此外,还存在学生退学不退还贷款的纠纷。

萨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晓锐认为,培训贷款涉及资金端和场景端,需要分开监管。 从资本端来看,持牌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健全金融营销宣传内控制度,加强对业务合作伙伴的行为监管。 另外,从现场方的​​角度来看,现场方的基本资质也需要审核。 比如,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基本的办学许可证,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应由教育部门取缔。

事实上,就培训贷款而言,11月2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风险提示,称需警惕营销宣传不当、串通诱导学生贷款、预付费用返还困难等风险。 ,以及责任的转移。 隐患。

李亚进一步表示,培训贷虽然存在不少违规现象,但社会需求依然存在,一味取缔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因此,李亚认为,在不完全禁止贷款公司与教育机构合作的基础上,应将相关培训贷款产品纳入监管备案,加强对教育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准入审查,并制定相应的规范。文件的发布应受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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